净土法门的根底来自哪里呢?来自阿弥陀佛主动救度十方众生的愿力,同时为十方众生完成往生极乐世界的功德资粮。这一些功德资粮在哪里呢?就在一句南无阿弥陀佛六字名号,所以这六字名号叫作万德洪名。阿弥陀佛因地五劫所发的愿,兆载永劫所积植的无量菩萨德行,统统在这名号当中,同时,阿弥陀佛也预先把他这一句万德洪名回向赐给十方众生了,所以我们十方众生,每一位,本身都拥有这一句万德洪名——只是,有人因为不晓得,不知道阿弥陀佛已经把万德洪名赐给我们,把万德洪名的持有者登记在十方众生名下,因而不知道专一地称念佛名往生极乐世界,导致我们轮回到现在。
现在,我们得难得人身,闻难闻佛法,遇到难遭遇的这一句万德洪名,就应该要晓得,万德洪名是阿弥陀佛赐给我们的,我们只要这一辈子专一称念弥陀名号,就具足能够脱离三界六道轮回,能够往生极乐世界的功德,同时也具足了到极乐世界能够成佛,将来能够倒驾慈航广度众生的功能。再者,这句名号,在十劫之前,阿弥陀佛就已经回向给我们,已是我们所拥有的了,如果有这样的理解,对于往生就有百分之百地肯定,心中就不会忐忑不安。净宗行者,事先要了解这一点。
释迦牟尼佛讲《观经》的定善与散善,但本意却不在此,而是在念佛,讲定善、散善目的也是引导十方众生对极乐世界欣慕,而专一念佛。善导大师在《观经四帖疏》也有讲到:
近代印光大师对于《观经》也有一段话,印光大师说:
观不能作,称即获益。持名一法,最为第一。
《观经·流通分》释迦牟尼佛付嘱阿难尊者说:
善导大师对《观无量寿经》的大意分判就是“要弘分判”,“要”就是要门,要门就是正宗分讲的定善跟散善;“弘”就是弘愿,弘广、弘大的愿,这个弘广、弘大的愿是指阿弥陀佛的四十八愿,尤其是根本愿第十八愿。第十八愿只讲念佛,所有的众生都做得到,所以能够度所有的众生,是故第十八愿称为弘愿。因此《观经》就有要门的定善跟散善,以及弘愿的念佛这三种法门。但是,到了最后的“流通分”,释迦牟尼佛就舍弃了要门的定善跟散善,而提倡弘愿的念佛。
前面是“要弘分判”,分判出有要门的定善、散善与弘愿的念佛,之后“要弘废立”,废要门的定善、散善,而立弘愿的念佛。
“废立”是佛教的专有名词,“废”的涵义并不是舍弃、不要,而是“进阶”的意思。好像上楼,经过了第一层楼,就要往第二层楼;要往第二层楼,就不可以一直停在第一层楼,必须要舍离,离开了第一层楼才能往第二层楼,离开了下面的阶梯,才能够上升到上面的阶梯。所以这个废,有离开、用不到的意思,因为有比这个更需要、更重要、更必须的,也就是目的在彼不在此。
《金刚经》也说“如筏喻者”,意思是说,好像坐船,还没到彼岸的时候就必须要靠这一条船,如果已经到了彼岸的话,就不要一直停留在船上,而应上岸。因为我们坐船的目的,不是为了一直坐在船上,而是为了到达彼岸;既然到达彼岸了,就必须离开船。释迦牟尼佛在《观经》讲定善跟散善,是为了引导的方便,既然已经完成引导了,就必须离开定善、散善,专一归入于称念佛名。这是“要弘分判”与“要弘废立”的涵义。
不过这里要注意避免误解的是,专一称念弥陀佛名之外,散善当中的第一“世福”——“孝养父母,奉事师长,慈心不杀,修十善业”,要怎么看待呢?我们本分应该做的就应该去做,有父母就应该孝顺父母,有师长就应该奉敬师长,有因缘能够慈心不杀就要慈心不杀,甚至要爱护动物,有修十善业的环境,就尽量要修十善业。但这个跟往生极乐世界是两码事,因为这是我们肉体还存在世间上,生活在家庭的环境及社会的环境之中,都是必须要做的。
所以刚刚所讲的“要弘分判”也好,“要弘废立”也好,都是只就往生来讲的,如果不是就往生上来讲的话,就没有这个分判,也没有这个废立,如果不是就往生上来看的话,应该做的,可以做的,都必须去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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